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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包含CPA会计传统在线课程、及试题相关提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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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p1中3.(2)中“依照【前述】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是否意味着其应当按照p2中2.(2)的规定在公告之日【3天后】才能买卖股票?还是说它就按照p3中3.(3)所描述的“报告、公告前,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通俗地说,关于【不得买卖股票】的这一部分规定,3.(2)应当参照2.(2)还是3.(3)?还是说这两点需要同时满足?
按照p1中的第一条的说法优先考虑章程规定,且【注意】中也没有提到对章程规定有不小于30天的限制;但老师讲p2的例题的时候又口头说了一句“因为章程约定的60天大于法律规定的最小期限30天”。所以如果章程中约定的期限受不受30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