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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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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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CPA会计传统在线课程、及试题相关提问答疑

专场人数:107提问数量:410

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当经持有3/5以上合伙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这个3/5包括想要转让财产的合伙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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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道题的解释视频我听不懂,到底哪些是交付的,哪些是登记的,怎么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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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的a和d,能不能举个例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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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有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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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说上市公司定向发行不需要满足6个一般条件。哪里有提过需要满足D选项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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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是不是少了单位的公章和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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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好像要求5000万股本?深交所没有这个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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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选项,王某如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是不是应该是股东直接诉讼,而不是股东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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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问能不能这样答,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支付租金,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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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样答能不能得分啊,我看应该怎么改进。。(一)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以资产大于负债或者资产难以变现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甲公司的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随债务人破产财产随时清偿,相关当事人以未预缴诉讼费用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管理人无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破产前未履行完成的合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到期债权债务视为到期,管理人应支付相应款项 (四)丙公司无权收回起重机,根据规定,买受人发生破产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价款超过总价款75%以上的,出卖人要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丁公司无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后,出卖人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途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再行使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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