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小金老师2024-05-08 15:45:16
同学你好
选项A,约定A支付B9万元,三年内还清,即2001年12月31日前付3万元,2002年12月31日付3万元,2003年12月31日付3万元。如果2002年12月31日没支付的话,这笔钱的诉讼时效起算不是从2002年12月31日开始算,是从最后一笔履行期限届满,就是2003年12月31日开始算。同一债务分期偿还虽然约定了每笔债务的偿还期限,但债务本身仍然是一个整体,如果分期起算诉讼时效,则需要查清每次所支付的款项所对应的债务,引起哪一笔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增加了诉讼时效计算的复杂性。所以是按最后一期的时间来算。
选项D,2001年12月31日A和B签订合同时故意把二套房说成是首套房,B因此和A签订了合同。2002年12月31日B发现其购买的房子其实是二套房,想要撤销合同,诉讼时效当然是从B知道的时候开始算,而不是从签订合同起算
- 评论(0)
- 追问(0)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