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同学2021-01-11 17:09:45
老师,不还有流动性风险吗?我也看了一下您对别的学员的回答,说巴塞尔委员会没有这么定义,那么什么情况下用狭义的概念,什么情形下又理解为广义的概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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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2021-01-13 09:56:23
同学你好,准确来说,之前的回答原意是:
1.在传统的狭义的风险定义中,风险大致分为了三类:市场、信用、操作,任何不属于市场和信用的风险都被归类到了操作风险。所以,在原来FRM体系里,流动性风险是放在操作风险里面讲的。
2. 但是自从2007 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来,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大型金融机构相继因为流动性问题而倒闭,使得金融行业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诉求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及时跟进对巴塞尔协议做出一系列重大改进,并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一系列监管新规和标准。所以在2020年新考纲里也首次把流动性风险单独拿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科目考察。
3. 对于操作风险本身来说,它是属于最难定义的风险之一,所以在不同的教材里你有可能会看到不同的定义版本。巴塞尔协会对于操作风险也有一个更细致的定义,不是简单的把它分为除了市场和信用以外的风险。所以说,如果这个选项只是说所有不属于市场和信用的风险都属于操作风险,这个选项就是正确的;如果说的是根据巴塞尔协会的定义,所有不属于市场和信用的风险都属于操作风险,这个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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