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irin07222019-07-29 21:52:41
麻烦解释一下第二条吧
回答(1)
Cindy2019-07-30 17:05:30
同学你好,这段话说的是:
一般来说,在巴塞尔协议里是不认可长期的损失的回收的,因为这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比如保险合同;或者出现巴林银行类似的事情以后,经过2年的时间这些损失全都回收了,但是操作风险损失还是要记账的,这和信用风险不一样,假设一笔贷款违约了,银行可以收回抵押的楼,那这笔贷款是可以计算回收的,但是操作风险不能计算。但是这里有一个特例,除非是迅速回收的损失,比如今天支付了一笔转账,当天立刻就收回来。但是这个特例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成立的。所以总的来说,对于缓释部分的损失是否能够在内部损失中直接剔除,我们在处理的时候要很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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