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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学科2025-11-02 23:02:50
题目中的基准是 “股票和债券的指数基金被动组合”,这类组合属于纯投资组合(无风险资产被排除)。在投资组合中,资产配置的权重总和必然为 1(即所有资金要么投股票,要么投债券,或两者按比例分配)。当我们用这类 “纯投资组合” 作为基准,对目标组合(如 CalPERS 的回报)进行回归时,施加 “因子载荷之和为 1” 的约束是合理的 —— 这相当于假设目标组合的收益完全由该基准组合的 “股票 - 债券权重分配” 所解释,是对 “基准复制能力” 的一种严格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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