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学2021-02-22 05:22:55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要买房承担应记利息啊,这个应计利息是什么? 谢谢老师
回答(1)
Adam2021-02-22 14:22:56
同学你好,
举个例子,一个债券,每年1月1号,支付利息。
你是债券的持有者,那么每年1月1号都会拿到coupon。
但是你现在不想持有至到期了,决心把这个债券卖给别人。成交日是今年6月1日。
对于债券的卖方,你,在明年1月1日无法收到整个coupon(因为这个coupon涵盖的是,今年1月1日到明年1月1日这一整年。)。
但是你在今年6月1日之前仍是持有债券的。
所以整个coupon如果全给对手方,对你来说肯定是不公的。
所以你会要求,在成交日想拿到这5个月的利息。即今年1月1日到6月1日,这5个月的利息,即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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