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a.W2024-07-03 20:59:01
如果财务报告期的会计估计金额与期后事实金额存在差异,并不一定表明报告期内存在错报。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出这个差异后,是否需要管理层进行更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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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燕2024-07-08 15:29:39
会计估计的结果与财务报表中原来已确认或披露的金额存在差异,并不必然表明财务报表存在错报,因为任何已观察到的结果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作出会计估计的时点后所发生的事项或情况的影响。
就比如2023年年末暂估原材料110万,到了2024年1月,实际为120万,收到发票后,先用红字冲回暂估入账的金额,再按发票的票面金额重新登记。
①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②红字冲回时: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等(红字)
③重新入账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注册会计师审2024年的账时,当然是不需要做处理的,只需要对2024年年末的会计估计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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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班老师用未决诉讼的预计负债来举例,如果企业财务报表到审计报告日期间,诉讼结果出来,要调整审计期间预计负债的金额?这个业务实质和预估原材料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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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哪一个例子,意思都是一样的:资产负债表日,因为存在不确定性,只能做会计估计。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前有了确凿的证据,比如原材料暂估,收到了发票,那就是需要对之前的估计做调整。但这个调整的金额不一定是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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