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同学2022-06-24 13:13:19
方差互换产品,mark to market 价值计算时,期间远期隐含波动率为什么要用已经实现的波动率和市场隐含波动率加权? 这和一般远期衍生品的价值求法相冲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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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Lan2022-06-24 13:19:57
同学您好
方差互换从性质来说,他也是PV收减PV支。
做为long方,我们收的是真实波动,支的是执行方差。
但真实波动,只有走出来了,才叫真实的,因此他会分成两部分,真正走出来的,成为了历史的波动,和未来还没有走出来的部分,这部分只能用隐含波动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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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远期就是期间远期价格-期初远期价值之差的期间现值。因为这个差就是指的真实部分(也即已经实现部分); 但方差互换,存在一个已经实现波动率和期间隐含波动率,感觉是利用结果求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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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
因为一般的远期标的资产的价格是一个整体,而我们这里真实的历史波动,是真正经过了时间的历史,和未来没有经过的时间,两个部分。我们应该把realized 波动和implied 波动,合并在一起,当成一个东西,而不是分开讨论。
再比如说远期合约中ST折现到 t时点也是St,接您的思路,也可以理解成用结果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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