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同学2021-03-21 10:05:00
原版书个人IPS的reading29 的第289页的example ,为什么最后一问是按照妻子采取共同财产继承权下的金额,孩子采取强制继承权下的金额,这个是每个人都可以选择继承的方式吗?最后问这个丈夫的妈妈能都多少,是用总的减去给妻子的再减去儿子的?
回答(1)
Nicholas2021-03-22 11:55:53
同学,早上好。
这里是出于题目考察的角度来考虑遗产分配,所以可能会出现这两种方法均存在的情况。
那么夫妻中的其中一方必然是选择对他(她)最有利的情况,即两种方法的最大值。我们通常在这种选择上都会被问到是收到的最小值,最小值即对他(她)最有利的数值,是两者的最大值。
但是孩子的部分就只有一种选择,所以就有了题目中的组合,夫妻中的一方选择对他最有利的,孩子只能选择forced heirship law,剩下的遵遗嘱。
致正在努力的你,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如此次答疑能更好地帮助你理解该知识点,烦请【点赞】。你的反馈是我们进步的动力,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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