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amelhan2020-12-16 15:30:02
关于Ⅳ(A)的一个问题:比如未经原公司同意,FM私自带走了figure+record到新公司去展示,请问此题是不是违反了V(C)、Ⅲ(D)、Ⅳ(A)?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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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2020-12-16 17:57:20
同学你好,V(C)是违反的,III(D)没有违反,IV(A)是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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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么III(D)没有违反?之前课上提到过非法所得视同没有,即使是按要求展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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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员工离职时私藏业绩和记录带到新公司来展示,而performance presentation指的是在业绩展示时不能将错误信息进行展示,不能误导客户,所以它是针对于客户的,而不是雇主。对于客户而言,如果你把公允的、详细的、真实的业绩和记录都展示给他们看的话,这就不违反Duty to Clients,因为你并没有不实展示,也没有误导他们。虽然业绩是违规获取,但这违反的是对雇主的忠诚,在客户的角度而言,他们看到了真实的业绩和记录就没有损害到他们。违反III(D)的情况例如有业绩造假、宣称历史业绩能代表未来、没有展示已关闭账户的业绩、没有保留业绩计算中所用过道的数据等。
致正在努力的你,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如此次答疑能更好地帮助你理解该知识点,可以通过【点赞】来让我们知晓。你的反馈是我们进步的动力,祝你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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