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同学2020-06-06 16:17:47
Case book上册2018年Q6问题B,ii中答案的最后一条,能卖房子也算是ability to take the risk?题目中说这家人就这一套房子,这也行吗?那凡是说只要有资产可卖就算是有承受风险的能力?这么解释不合理吧也。
回答(1)
Chris Lan2020-06-08 11:09:38
同学你好
只有中国人觉得房子一定要自己的,外国人租房子的多了去了。所以这个不是问题的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他的房子不在投资组合中,也就是不在TIA中,所以如果需要这个房子可以利用起来。答案也没说非要卖掉。他的本质就是让你做财务顾问的时候,TIA之外的资产也要考虑。但这一条写在第四条上,你优先写前面的那些,那些是更扣题的。是跟RRTTLLU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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