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学2020-05-28 22:45:35
老师你好,39题,虽然他按照规定可以不从子公司离职,但是他在子公司担任董事会成员,他又加盟了子公司聘用管理日本股票的Komm,这里面有利益冲冲突啊 ,而且是严重的利益冲突,这种情况只是披露,而不离职可以么? 我觉得应该从子公司离职吧,要不然利益冲突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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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Lan2020-05-29 09:46:30
同学你好
当R同学从S银行离职时,是否违反了CFA协会的任何准则?
R同学从S银行离职,并不影响他在子公司董事会的职位,因为题干交代了这两个工作是独立的。所以他只是从S银行离职,继续在子公司董事会任职是没有违规的。所以这个题选A。
他自己有工作,在董事会任职的话是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是不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工作的,只是负责监督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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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恳请您每次回答我问题的时候仔细看看我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已经出现过无数次,我觉得您回答问题的时候根本就不看我问的是什么,就直接答。 我题干中问的很清楚,他离职去了komm,这家公司是他作为subsidiary board of director 的时候给这家subsidiary选择的服务商。 现在他离职去了komm这家公司,也就是说他同时担任komm个subsidiary的高管职位,而且komm也在为subsidiary提供服务,这个你觉得不存在利益冲突么? 有些问题我建议你回答不了可以问问洪老师。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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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非常抱歉是我审题不够仔细,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
他在推荐他同学的基金之前,他并不知道他会成为同学公司的一员,题干也没把这两人事情联系在一起,这两个事情不存在前后的因果关系。Komm是quilified的,而且是经过了检查的程序之后,才正式为子公司去管理新产品。R同学和K同学是long-term的同事关系,所以这算是重大个人关系,理论上是要披露的。而且应该在推荐Komm的时候披露这个事情,但题干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展开。另外,他作为子公司的董事,也作为子公司聘请的公司的一员,这里面确实存在利益冲突。理论上应该披露,但这和他离开S银行没有关系,他离开S银行是没有问题的。另外利益冲突的原则是有利益冲突要事前充分的披露,使用平实的语言,在金融世界中,利益冲突是很普遍的现象。
之前的解答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指导金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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