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2026-06-29 04:10:23
第二题 为什么不算additional compensation 这个虽然是雇主安排 但是他在自己本职工作之外又获得了一份报酬 一石二鸟。 为什么不需要雇主同意?
查看试题回答(1)
最佳
Vincent2026-06-29 20:43:22
你好
在这个案例中,Hill上电视节目是LL公司(他的雇主)指派或鼓励他去做的媒体活动,目的是宣传VCF基金,这本质上是为了雇主的利益而进行的本职工作相关活动,而不是Hill私下接的“外快”。因此,这些“感谢礼包”并不构成与雇主利益竞争的报酬,也不预期会损害LL的利益或引发利益冲突。既然没有竞争或冲突,那么即使他没有向雇主披露,也不违反Standard IV(B)。
冲突是判断是否违反标准的核心,而非“一石二鸟”这一形式。没有竞争或冲突,也就无需雇主同意。
- 评论(0)
- 追问(2)
- 追问
-
我感觉这里很难理解 按照这种不冲突的定义来说 我作为一个投资经理 我return好 我被ted show 拉去做演讲 雇主也觉得好可以宣传公司 但是TED show 送我一套大房子 我不告诉雇主都是可以的吗?
- 追答
-
你好
是的,这里就有度的问题,一般的感谢礼包里有比如餐厅礼券、酒店折扣券这些,这些是小额、象征性、符合商业惯例的感谢品,其价值属于“不影响独立性的日常商务礼仪”范畴。
但如果真像你说的给的是极高价值礼物,就完全超出了合理边界,必须向雇主披露并获得书面同意,且雇主很可能会要求拒绝,因为其价值已足以合理预期会损害员工的独立性。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
mo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