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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Wang2022-05-25 23:51:46

请问R27的第17题中A选项为什么不能用?EEM去估计公司的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作为一个在线销售公司为什么不可行呢?谢谢解答。

回答(1)

开开2022-05-26 16:00:44

同学你好,EEM一般很少用来估计整个公司的价值,主要也是对无形资产进行估值,要应用的话也是用于规模比较小的公司。而D公司属于比较大型的非上市公司了,而且这次是要对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估值,EEM不是最合适的。

具体的解释书中没有展开。我在网上找了相关资料,它说:The excess earnings method was developed by the U.S. Treasury Department in 1920 to estimate lost goodwill suffered by breweries and distilleries as a result of Prohibition. The method was never intended to be a business valuation tool, but it became popular because of its simplicity. 最看开始这个模型就是被设计出来计算goodwill的,而非对整体公司的估值模型。
它人为的把公司资产分为tangible和intangible,并分别设定了要求回报率,实际上,这两种资产并不是各自分别产生收益的,而是结合在一起共同产生收益的,分别给定的要求回报率也一般不太精确,因此模型的可靠性较低,主观性较高。如果有更好的方式的情况下,不会优先使用这种方式给公司估值。
参考资料链接如下:
https://www.cshco.com/articles/the-excess-earnings-method-when-is-it-appropri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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