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同学2021-08-26 23:15:20
老师 离职前难道不需要联系老客户,告知老客户自己要离职,并做交接工作吗?那判定有没有违规的标准又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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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2021-08-27 09:30:59
你好
可以告知老客户离职,但不可挖老客户去新公司。这里可以以是否伤害原雇主的利益来判断。
而离职后能否联系老客户,要看主人公是否签过非竞业条款。以及主人公如何获得客户的联系方式,合规的渠道就两条,要么获得原雇主许可拿到联系方式,要么从公开渠道中获得联系方式。
而且很多公司是有离职制度的,比如我以前的公司,面向客户的经理提出离职,马上公司就禁掉经理在客户信息系统的ID权限,然后上司会迅速指定新的接手人员,然后马上联系所有客户,并且重要客户,领导会陪同拜访并介绍新人。机构里,每一次联系的内容、每一笔交易都会记录在客户信息系统里,接手的人直接看系统中的历史记录就能完成工作交接,不依赖和离职的人的沟通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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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老师这么清晰的回答,不好意思老师,那如果是我假设的以下两个场景,这样算违规吗?
1. 基金经理准备离职但还未离职,在最近的一次活动中遇见了其中一位客户,聊天寒暄时问起了近况,基金经理向客户说明了准备离职,但没有再做其他举动
2. 接着 point 1 的场景,经理没有主动要求带走客户,但客户信任经理主动要求带走客户,那这种情况下签署了NCA或没签署NCA,都算违规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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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老师,第二条 typo:I meant 客户主动要求和基金经理带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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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仅说明是不违规的。
2:此时不可答应,因为伤害原雇主的利益。
这里不用感觉是为了满足客户利益。我举个例子,比如我在机构A上班,然后此时可能我觉得机构B的产品更适合客户,我能否向客户推荐机构B的产品呢,是不可以的。因为个人的尽职调查是不可能充分的,无法确定机构B的产品就是合规的,符合客户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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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老师了,Vincent 老师 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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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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