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同学2021-06-30 15:12:01
请问老师,在离开原公司去新公司任职时,是不可以带走在原公司写的研报(包括使用的数据),否则则违反了“记录保存”和“对雇主忠诚”这两条细则。如果现在的情形是,该员工得到原雇主的书面同意,那这种行为就不违反“对雇主忠诚”了,那是否违反“记录保存”这一条呢?请老师帮忙解释一下,谢谢!
回答(1)
Vincent2021-07-01 09:12:05
你好
如果获得原公司的许可,可以带走支持数据,那么在新公司使用模型研报的时候,就有合法获得的支持数据,于是不违反record re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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