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lvia2020-10-18 22:29:21
我们不是说贵重物品不能收?那那那基金经理为顾客获得良好收益,顾客给的机票,公寓的使用权这种应该也属于贵重礼物的吧,那这种情况下可以收吗?(已经披露给上司)
回答(1)
Johnny2020-10-19 16:37:26
同学你好,如果是给顾客获得了良好的收益,顾客出于感激为目的所给与的礼物视为小费,这种礼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影响独立客观性,所以并没有对礼物的价值去做特别说明,但条款是建议公司对礼物价值设限,可以是对每一次收礼的价值设限,也可以是对年度收取的总礼物价值设限。对于这种事后给的礼物,最好在收取前向雇主披露,如果做不到的话也必须要在事后披露。
致正在努力的你,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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