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同学2020-06-24 16:27:18
老师好!听课过程里面说到,员工离职,即使获得了雇主的批准,带走了在上一家公司的业绩记录,也违反了 “记录保存”这一项。有点不明白,如果我带走的是记录的原件,那么我违反记录保存,这一点我没疑问;但是如果我获得了雇主的同意,带走的是复印件,为什么还会违反记录保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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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2020-06-24 17:25:52
同学你好,可以问一下是哪一个视频中有提到吗,我们需要听一下老师他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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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找不到具体视频在哪里了,之前就一直有这个疑问,在听单老师在喜马拉雅的音频时候也遇到这个问题,所以才问问。——在单老师喜马拉雅 “3小时快速突破CFA职业伦理“里面的“18、记录保存”的5:20(五分钟20秒)左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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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方面我核对了一下原版教材,书上说如果取得雇主同意的话是可以带走复印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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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你可能误解了我的问题了。单老师音频里面说的是,得到雇主同意,带走了业绩记录,没违反“对雇主忠诚”,但是违反了“记录保存”。换言之是不是我带走了原件,就肯定违反记录保存,而我的疑问是,如果我不带走原件,只是带走复印件,并且已经得到了雇主同意的,这样算不算违反记录保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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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单老师说的是如果没有雇主同意,那么带走记录就是违反对雇主的忠诚,也违反了记录保存。
但如果已经获得了雇主的同意,那么带走原件或者复印件都是不违反记录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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