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2020-02-19 09:36:58
Notes此处(图1、图2)以市场法之GPCM(可比上市企业法)估算非上市企业的价格时,先乘以(1-风险折价率),乘以价格倍数及EBITDA算出公司总价值,减去债券价值后算出股权价值,再乘以(1 控股权溢价率),而不是直接把价格倍数乘以(1-风险折价率)(1 控股权溢价率)后再算出公司总价值。这种算法较直接把价格倍数乘以(1-风险折价率)(1 控股权溢价率),所算出的价值要少【控股权溢价率*债券市场价值】。如果根据后者计算本题答案,结果将是9.0*(1-0.3)*(1 0.25)*2710万-260万=2亿1081万2500美元,而正确答案是2亿1016万2500美元,两者之差为65万美元=控股权溢价率25%*债券市场价值260万美元。 个人认为Notes的说法比较合理,因为控股权溢价针对的是股权,而不是债券,所以需要把债券全部排除之后再乘以(1 控股权溢价率)。 但网课中的讲解(图3)却直接把价格倍数乘以(1-风险折价率)(1 控股权溢价率)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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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holas2020-02-19 17:26:51
同学你好。
我仔细研读了这两道题,也看了对应的原版书例题,总结如下:
讲义中的习题是根据原版书例题改编的,但是不够严谨。
正常情况下应先用价格倍数乘以Average MVIC/EBITDA multiple,然后减去债权价值,最后再调整控制权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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