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陈自丽2021-08-16 09:31:20
同学,你好。
1.丙公司与B公司是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根据知识产权许可是属于时段还是时点履约义务,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是时段,否则是时点:①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②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③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题目中说到丙公司可合理预期不会实施对该专利技术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所以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一次性确认收入。
2.某一时段履约义务是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履约进度计算方法其中一个就是投入法,可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跟总成本计算算出履约进度,但是有时候可能需要对已经发生的成本进行调整,比如说,已经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的进度不成比例,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电梯安装。那么。怎么说这个已经发生的成本(如电梯成本)与企业履行其履约义务进度不成比例,总得有个标准对吧,当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就能够预期将满足下列所有条件,那么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就要扣除掉,然后按照其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条件是:①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②客户先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之后才接受与之相关的服务;③该商品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重较大;④企业自第三方采购该商品,且未深入参与其设计和制造,对于包含该商品的履约义务而言,企业是主要责任人。从题目可以得知,是满足这四个条件的,所以要扣除掉。
- 评论(0)
- 追问(0)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