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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老师2023-08-07 10:09:58
同学你好,
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由于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所顾忌,从未成年人名誉、声誉,健康成长,成年结婚等现实等角度思考,往往不愿、不敢公开寻求法律保护。受害人成年之后自己寻求法律救济,却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为了突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建议规定诉讼时效起算的特殊规则。为此,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84条增加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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