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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老师2022-08-25 13:59:42
同学你好!
30日是“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2年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者起算时间不一样。
比如我们11年1月1日签订合同。你3月1日知道我隐瞒重大事项,那么3月31日之前你可以解除。这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如果你到12年12月31日还是不知道,那么2年已经过去,你的解除权消灭。
如果你是12年12月25日才知道,那么这时候解除权的不是向后数30天,而是到12年12月31日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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