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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同学2020-06-11 23:42:04

宏发公司于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7亿元,净资产14亿元。2020年4月,公司董事会对以下两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定向增发方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亿股,拟增发对象为10名自然人,其中包括实际控制人A(原因是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使其控股公司B从宏发公司额外获取5000万利润,作为回报,A参与此次增发),10名机构投资者和一名境外的战略投资者。方案规定:自然人投资者6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机构投资者12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2)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6年,利率为4.8%。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累计债券达到6亿元。转换价格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90%。 试回答方案(1)和(2)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是什么?

回答(1)

Adam2020-06-12 09:30:00

同学你好,
你这个是经济师的内容吧。
FRM不考察这个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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