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025-10-30 00:05:56
这一部分都没理解
回答(1)
杨玲琪2025-10-30 10:20:35
同学你好,
这部分讲的是具有按年复利收益率(l或者Y)的标的资产对应的远期价格应该如何来确定,用的是无套利定价的原理。
不考虑收益率情况的标准计算公式是F=S(1+R)^T。
而当有收益率时,期初的资产(S)在期末会随着收益率而有所上升(例如假设收益率是l,那么期末资产的价值就不再是S,而是S(1+l)^T),但是远期或者期货合约里约定的标的资产是与期初的资产(S)对应的,所以在有收益率的情况下,期初如果仍然持有S标的资产就与远期或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标的资产不匹配,所以期初应该将这一段时间内累计的收益扣除,以保证期末现货与期货是匹配的,因此标准计算公式需要调整为F=S(1+R)^T/(1+l)^T,其中l也可以替换成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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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解的是上面说的T时刻加收益为什么能得出来F0(1+Q)的T次方,就相当于期末的本金在往期初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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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这里不是将期货价格往期初复利,这里是因为在期初现货和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是对等的(都是1单位,价格分别是S0和F0,也就是说在无套利情况下期初用S0买现货和期末用F0进行期货交割是等价的)。但是如果现货在远期或期货合约期内有收益率,那么到期时现货就不再是1单位,而变成了(1+Q)^T单位,与1单位期货不对等,所以需要进行调整,使两者重新对等,可以调降期初的S0为S0/(1+Q)^T,也可以调升期末期货交割的价格F0为F0(1+Q)^T,使两者在考虑期间收益率的情况下继续对等。
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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