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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22024-01-23 20:11:57

这个公式怎么导出来的

回答(1)

李秋燕2024-02-04 13:46:15

同学你好,
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这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在计算实际缴纳税额时,要先将税后所得额,即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原为税前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A,

根据“A=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可推导出:应纳税所得额=(A-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①雇主承担全部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A-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①雇主承担部分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A-速算扣除数×承担比例)/(1-适用税率×承担比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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