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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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同学2023-10-19 21:34:41

第一条在上一点“为他人提供”里不是专门讲解过,不符合“为他人提供”这一点吗?

回答(1)

最佳

闫晶晶2023-10-20 14:10:35

同学你好

增值税纳税条件之一是该活动需要是 “为他人提供的营业活动” 不是为他人提供或者不属于营业活动那么不满足增值税的纳税条件。此处行政事业型收费主要是不属于营业活动。

同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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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截图中还说它“满足4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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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缴纳增值税的经济行为需具备的四个基本条件是: 1.应税行为发生在境内; 2.应税行为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4.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如 公路建设基金,虽然都满足但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收取政府性基金虽然表面上是一种有偿行为,但是不是经营性行为。也就是说,政府要建设公路,并且要向纳税人收取公路建设基金,但是政府建设公路的行为、收钱的行为并不是为了赚钱、获利,是为了搞基建、方便人民出行。这跟正常商业中企业为了赚钱而向他人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是有本质区别的。 同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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