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闫晶晶2023-03-23 15:27:01
同学你好!
因为没必要,将自产啤酒用于加工熟食制品并没有导致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假设将自产啤酒用于加工熟食制品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对该企业来说会同时产生一笔金额相等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销项和进项税额会相互抵消,最后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仍然是以该熟食制品对外销售时的销售额和购进酿造啤酒的原材料采购额之间的差额 为基础确认的。
同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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