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同学2022-04-18 07:23:19
1.换是以物易物的意思吗?图2中说增值税以物易物做正常购销业务处理,那是不是应该以物品的公允价计税?但是图1说增值税“换投抵”以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图1说增值税用来“抵”债也以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不是以具体“抵”了多少的债为依据吗?比如10份单价为10的货物,抵了80的债,以100还是80为计税依据? 3.图1说应税消费品“换投抵”以最高价为计税依据,如果将应税消费品用来分配股息红利、赠送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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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2022-04-18 11:12:49
同学,你好!
1.换是以物易物的意思吗?【是的,可以这么理解】
图2中说增值税以物易物做正常购销业务处理,那是不是应该以物品的公允价计税?但是图1说增值税“换投抵”以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一般企业出售时有售价就以售价来交税,但是在以物易物交易中,企业给出去的是货物,拿回来的是货物,此时要以什么售价来交税最合适呢?怎么证明这个价格企业没有弄虚作假呢?如果这一批货物中的80%是对外出售的,20%以物易物,此时就用80%来推算这20%货物的价格,就是平均价格的概念。】
2.图1说增值税用来“抵”债也以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不是以具体“抵”了多少的债为依据吗?比如10份单价为10的货物,抵了80的债,以100还是80为计税依据?
【同样的道理,税务机关不作冤大头,债是企业之间约定的,一定以售价来交税的】
3.图1说应税消费品“换投抵”以最高价为计税依据,如果将应税消费品用来分配股息红利、赠送应如何处理?
【除了“换投抵”,都是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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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题1,平均价格一般指的都是历史上所有销售记录的平均价格,也就是说加入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1年前公司售卖相同产品100元1个,企业以100为单价卖过10个,以物易物的时候市场公允价格已经涨到了200元一个,企业最新的售卖记录也是以200为单价卖国10个,如果按照平均价格的概念,在以物易物的时候应该是按照150元一个,而以公允价值的概念应该是按照200元一个,所以在换的时候应该适用于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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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可以参考增值税视同销售时销售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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