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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同学2021-12-09 15:57:35

企业领用自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依法缴纳消费税,并且会计上将消费税计入该在建工程生产成本,未来该在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时,是否可以从收入中扣除由于消费税而产生的成本?如此一来该消费税两次降低了该折旧年度的企业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消费税的时候一次,计入成本折旧的时候又一次?

回答(1)

最佳

金老师2021-12-09 16:25:17

同学,你好!这里不存在扣除两次的问题:
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而如果是直接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时,一个通过折旧形式,一个通过税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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