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歌

听歌而来,送我踏青云〜

您现在的坐在位置:首页>智汇问答>税法

冯同学2025-07-08 16:56:29

选项D,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为美国的某电站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是因为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境外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预提所得税税率10%,这样理解吗?因为从所得来源地来看,“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来源地是美国,不应征企业所得税,我的看法有什么不妥?

查看试题

回答(1)

小金老师2025-07-08 18:00:0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评论(0
  • 追问(0
评论

精品推荐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

    400-700-9596
    (每日9:00-21:00免长途费 )

    ©2025金程网校保留所有权利

    X

    注册金程网校

    验证码

    同意金程的《用户协议》
    直接登录:

    已有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