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9108552024-11-27 18:07:19
视频57分收购农民黄桃收购价款20000元,直接对外销售,进项税额按前面讲的应该是20000÷(1+9%)*9%,为什么这里是20000直接乘以9%?
回答(1)
小金老师2024-11-28 12:06:34
这个收购黄桃,他是从农民那里收购来的,本身就是免税的啊,所以这2万呢,是不含着增值税的,所以你不能除上1+9%。是直接乘以9%算进项税额。
- 评论(0)
- 追问(2)
- 追问
-
也就是说农产品价税分离情况只适用于试点范围,考试时会注明是试点抵扣单位对吗?
- 追答
-
同学您好,您的前半段话是对的。我们在考一般情况计算抵扣的情形,他不用考虑价税合计,直接乘就可以了。第二种情况就是涉及到这个试点,这种情况呢,它就会涉及到价税分离的问题。所以呢,您的前半句话回答是对的。那后半句话呢,就是说这个试点的,题目当中会不会说,题目当中是不会说的啊,因为适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这几大类,他都已经给你了,这就是考点。所以说呢,涉及到这几类的话,我们应该是什么自主的就知道它是用的核定扣除这个试点范围,而不是说题目非要明确标示这是试点的啊。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