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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美娟2022-12-13 13:14:11
根据题目“设置了自发行之日起5年期满时,投资者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票面价值及票面价值和基准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金额赎回”,所以,发行人不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即选择权在于投资者,对于发行人而言,该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D选项的做法是把优先股作为复合金融工具了,可转债才是需要拆分权益成分和负债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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