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同学2021-09-12 22:29:49
这个例题中,我不明白是:三家子公司的控制,为什么不受甲的同一控制。考虑:1,合并前,甲控制了三家。2,合并后,甲控制了乙,乙控制了三家。3,按1+2的情况,是否可以认为,合并前后,三家子公司均受到甲的控制?因为2中,虽然是乙控制了三家子公司,但甲又控制了乙,这就是我不明白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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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丽2021-09-13 09:55:48
同学,你好。
这个时候就要回到同一控制的定义了。
交易发生前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在相同的最终控制方控制之下。突破口就找乙公司,乙公司合并前不受甲控制,合并后受甲控制,从定义就可以判断出合并前后没有一个最终控制方,所以不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你单独拎三家全资子公司,这个构不成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说法,因为甲是属于合并那方,乙公司是被合并那方,当然准确来说这不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甲是购买方,乙是被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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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家公司我理解,如果说三家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合并方和被合并方的说法,那么在视频中的解析括号中,就不应该列出三家子公司,这样我觉得会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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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你的这个误解明白,下次我们做课件的时候尽量注意。但是这三个子公司参与了整个合并与被合并的过程,虽然不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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