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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丽2020-12-30 11:45:14
同学,你好。
会计分期的目的是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比如这里的2X14和2X15年),据此结算盈亏。
这里涉及到一个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的情况,就是甲公司商品卖出去了,什么时候该确认收入的问题,甲乙两家公司是在2X14年签订的合同,甲公司在2X15年5月10日发出并于5月15日运抵乙公司验收合格,根据16章收入那里来说应该在2X15年5月15日才能确认收入。但是呢,我们甲公司怎么操作的,2X14年12月30日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了销售。二者矛盾的对吧,本来按照会计上是应该2X15年确认收入,可是甲公司在2X14年就确认了收入,是不是期间弄错了,违背的是咱们的会计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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