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同学2018-02-21 00:56:28
P22里的(进项税额)和应交消费税指得是受托方已经缴纳的,因此委托方在最后交税的时候是要将这两项都抵减的吧?如果是这样的话老师是不是可以再帮忙讲清楚一下,因为现在的讲法我实在是不太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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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美娟2018-02-23 15:35:30
同学您好!
你的理解总体上来说是对的。这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作为该企业销项税额的抵减,抵减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的话,需要去交增值税;这里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也是作为该企业应交消费税的抵减项目,抵减不足的话,需要去交消费税。
具体如下:
①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②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③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计算应交消费税的总数: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④最后,总数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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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③中的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的增加吗?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表示的是负债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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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问①中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代表负债的减少, 对应的就是资本项目下 银行存款的减少 这种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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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代表负债的减少, 对应的就是资本项目下 银行存款的减少,这种理解是对的。委托方把钱(银行存款)交给受托方,让受托方帮委托方去交税款(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相当于委托方用钱去还债,结果是钱少了,债也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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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中的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的增加吗?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表示的是负债的减少?这个理解是不对的。“税金及附加”不是费用类科目,而是损益类科目,损益类科目发生在借方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发生在贷方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增加。第3个会计分录的意思是,由于会计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记账,产品对外销售时,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就发生了,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个“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是一个负债科目,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同时,这个负债对应的借方科目是“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发生在借方,会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简单的来说,企业卖东西了,要给国家交税,这个税卖东西还没实际去交,而是在账上记了一笔负债,这笔负债导致企业利润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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