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2019-06-13 15:47:31
老师您好,请问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个科目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三个科目对应结转,为什么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却是直接把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到“开发产品”中,而不是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转入到“存货跌价准备”?
回答(1)
最佳
Mark2019-06-18 13:50:25
同学你好,开发产品属于存货,存货没有折旧问题,所以没有“开发产品累计折旧”这个科目与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科目对应。存货的减值准备可以通过损益转回,而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如果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转到“存货跌价准备”中,这项不应该转回的减值准备就变成可以转回的了。所以准则规定,以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直接把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到“开发产品”中。
- 评论(0)
- 追问(0)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