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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2025-12-17 14:28:15
同学你好,不符合,9月1日到12月31日,标的 6 家子公司的损益归甲公司享有——这是风险报酬转移约定,但此时法律手续还没办。2×17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双方将购买日确定在 2×17年12月31日。2×17年12月31日:6 家子公司全部办妥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变更为甲公司(重要:产权转移已完成)。2×17年12月30日:签订移交资产约定书,约定自 12 月 30 日起交付标的资产。同时,甲公司自 12月31日 起接收资产负债,并向这些子公司派驻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控制(实际控制已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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