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4062025-01-21 17:51:38
老师好,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交付了货物,但是还未经过质量验收,客户未开具发票,不计收入,计入合同资产,此时货物控制权是不是已经转移了,不计收入是否合理?另外货物对应的成本,已向供应商开具了发票,此时要不要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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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2025-01-22 17:26:43
同学你好,控制权的转移按照五个条件去判断,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企业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例如,企业生产的产品,其质量规格等,实质由客户控制(比如商品核心技术由客户掌握并提供),因此客户验收只是针对取得商品的尺寸、数量、重量等,此时该验收条件是一个客观标准,企业在客户验收前就能够确定其是否满足约定的标准,客户验收可能只是一项例行程序。企业根据历史交易经验可以合理判断控制权已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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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就要结转陈本,与供应商的结算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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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交付货品可以确认所有权转移,即使验收有问题也可以按照退回收入处理,关键问题有两个:一是发票尚未开立如何处理。
二是合同资产的确认与收入确认是否有关系,比如确认收入后才能确认合同资产或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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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你这比较偏实务,企业实际操作中会有差异,有的企业是先按照未开发票确认收入,等开票了再冲回,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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