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ss2024-08-15 17:13:35
同学你好,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但不计入合同收入而应冲减合同成本的非经常性的收益。 例如,完成合同后处置残余物资 (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材料物资的下脚料等)取得的收益。 由于工程领用材料时已将领用材料的价值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材料物资的下脚料已包括在合同成本中,因此,处置这些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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