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歌

听歌而来,送我踏青云〜

您现在的坐在位置:首页>智汇问答>经济法

袁同学2019-10-08 17:39:14

为什么不选择选项B,别人给破产人的担保,对于破产人来说,债权人应该有优先受偿权?

查看试题

回答(1)

最佳

小金老师2019-10-09 14:17:59

一般情况下质物的价值是高于债权的,举个栗子,A欠B100块,用自己200块的机器质押做担保,A破产了,这就是B所说的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这个时候正确的办法是赶紧还了100块,把200块的机器拿回来,这样还净赚100块可以给别的债务人还钱呢。

  • 评论(0
  • 追问(0
评论

精品推荐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

    400-700-9596
    (每日9:00-21:00免长途费 )

    ©2025金程网校保留所有权利

    X

    注册金程网校

    验证码

    同意金程的《用户协议》
    直接登录:

    已有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