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同学2020-02-29 12:30:04
我觉得这个思路有一个问题就是。求PV收时候,只算了第10天收到本金的现值,其实借了钱不会不做投资,因为PV收应该包含收的利息。做这个FRA,同意投资者一方面借钱要还借款人的本金 利息,那么投资者也要投资,有利息。 问题没有解决,请不要关闭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最佳答案,明明没有说清楚。
回答(1)
Nicholas2020-03-02 08:57:57
同学你好。
我们在之前同学的问题上已追答,在这里为同学继续说明一下。
我们来理一下老师讲解的思路以及FRA估值问题。
1.老师的讲解思路:以1×4 FRA为例,将多头收到的现金流和支出的现金流折现到t=10时刻(PV收 – PV支)。
多头收到在1月时点借入的NP为现金流入,我们需将其折现至t=10时点,这是PV收。
多头将在4月底还款,支出的现金流用NP×(1+FRA×90/360),我们需将其折现至t=10时点,这是PV支。
2.No loan is actually made, and FRAs are always settled in cash at contract expiration. 这句是原版书原文,我们从根本的FRA来理解,实际上是没有贷款产生的,FRA总在合同到期时以现金结算。在上述的例子中,即1月时点结算。
3.1×4 FRA:1代表开始借钱的时间,4代表还钱的时间,借款期间3个月。因此FRA是在0时点锁定了1-4月之间的远期利率,其中0-1月这段时间是FRA的合约期(1月初到期),1月初是结算日(盈亏在4时点实现,因此结算需要折现)。
4.综上所述,实际上并没有在1月时点收到本金,因此也不会产生收到本金再去投资的利息。现在考虑的是FRA估值,实质上是将签约时约定的利率与LIBOR比较,无需考虑在FRA之外再去投资的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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