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之歌

听歌而来,送我踏青云〜

您现在的坐在位置:首页>智汇问答>CFA一级

金同学2023-12-29 10:46:43

关于此处的BASE法则等式左边第二X项“增”的部分,没听懂。站在发行方角度,公司发债融资到的这个钱,不适用于公司经营了么,剩余每年支付给投资者利息,怎么会有这个增加项呢?这个具体请老师讲解一下实务理解?

回答(1)

Simon2023-12-29 13:49:48

同学,上午好。发行方欠了952元,那么欠的钱利滚利,952元产生的利息当然是增加项。然后每年实际要还的是约定好的100 票息(这个不是利息,是coupon),这个才是支付给投资者的,才是减项。

  • 评论(0
  • 追问(2
评论
追问
老师,可以这样理解吗:发行方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之初欠钱952元,第二项增项是指“按照市场利率12%计算是应该还给投资者的利息”,但是发行方实际还的利息是第三项减项“按照约定的CR计算的100,”。所以第二项增项和第三项减项,二者轧差的数值,就是每年摊销的金额?对吗
追答
可以这样理解的,同学。

精品推荐

评论

0/1000

追答

0/1000

+上传图片

    400-700-9596
    (每日9:00-21:00免长途费 )

    ©2026金程网校保留所有权利

    X

    注册金程网校

    验证码

    同意金程的《用户协议》
    直接登录:

    已有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