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同学2018-12-19 23:51:07
1). 请问防火墙的部分,如果基金经理做了尽调之后:会被合规部门出于避嫌的考虑禁止交易,为什么不直接在公司内部公开此消息,并告知有关于中石化的交易将被禁止?如果因为这样会造成管理难度,那么该基金经理在申请被拒绝后,自然会得知这一消息,那么建立在公司内部的防火墙还有什么意义?防火墙不就是为了让合规部门,基金经理,IBD部门相互之间没有信息往来吗?(可能我的理解有问题) 2)在讲到做市商的部分之前,在视频中一闪而过,但是我在讲义中看到(P198),有一句话:“当拥有MNI时,禁止所有的自营业务时不合适的,这取决于交易类型。”我想知道什么样的类型的交易在此时是可以的,视频中貌似没有提及。 问题较多,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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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Lan2018-12-20 09:52:14
同学你好,
1)如果公司直接公开这个信息给所有人,那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内幕消息,人为的增加了发生不道德行为的可能性。
2)关于这部分有两个例外。
关于自营业务(proprietary trading procedures),有MNI还要从事专业活动的例外情况
a)做市商(market maker):拥有标的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时,做市商不得停止做市,应该消极对待市场(remain passive to market),参与者买,做市商卖,反之参与者卖,做市商买
b)风险套利交易(risk-arbitrage trading):专门从事套利交易的公司,如果拥有了内幕消息,最好的方案是停止交易,但如果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有充分的内控程序,并有相关归档信息做支持时(难以证明),也可以继续交易,通常小资产管理公司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因此对于小资产管理公司(或本地公司)来说,最好不再进行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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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逻辑没有理清,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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