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Danyi2023-03-17 13:20:11
同学你好,
这道题目问的是在公司破产程序中,优先权没有得到严格遵守。以下哪一项最不可能解释这种结果?
A: 高级债权人受损. 绝对优先权原则下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但是在重组公司时,法院并不支持这种严格的绝对优先权原则。即使在高级债权人并没有完全被偿还的时候,lower creditor也是可以receive一定的偿还。
B: 有担保资产的价值低于索赔额,差价会进入到senior unsecured claim里面。符合绝对优先权原则。
C:在公司破产时,法院判定的实际索赔并不支持这种严格的绝对优先权原则。
只有B是符合绝对优先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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