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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8902022-08-22 17:32:57

R60关于loyalty的案例,标题“Nickoli”,关于B选项的问题。 假设一个情景中A要离职去X公司了,离开Z公司,如果A的客户主动提出希望跟随A,因为相信她的业务能力, 进而索要A的私人联系方式,在A离职手续办完以后,客户通过A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A, 重新在X公司下建立雇佣关系,这样是不是不算任何违规? 如果是,那么如果客户希望追随A并索要个人联系方式的原因是因为A的不当/不忠诚行为, 那么可不可以说即便客户在离职后主动联系A,也是基于违规的基础,所以还是算违规?

回答(1)

最佳

Danyi2022-08-22 22:33:45

同学你好
这种情况还是违反的,因为实质都是损害了前雇主的利益。如果想带走客户,正确的要么获得雇主的书面同意,要么到了新公司,用公开渠道得到客户的信息,才能联系。只有这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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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追问
不是,我觉得你没有看清假设,这么说,A是分析师,B是客户, 现在A要离职了,也没有索要,也没有获得公司书面允许,只是说因为业务往来, B客户很信任A,关系很好之类的,然后B就去索要A的联系方式,注意是反过来的假设,客户要分析师的联系方式。或者说它们已经有了私下的联系方式, 在A离职完毕了,B主动提出注销账户并且联系A要求去A的新公司做客户, 这种算不算违规?
追答
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不算是违规。但如果是完全站在雇主的角度,不管是哪方主动要的联系方式,其实都算损害了雇主的利益。 当然你假设的这种情况教材和目前做到的题目都没有过类似的案例,所以也无法给出完全正确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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