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78902022-01-04 12:54:59
请问一下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当转换价值大于可转债价值的时候,或者说行权条件触发时,发行公司可以行权,给了投资者两个选择:一是以约定价格被发行方强制赎回,二是在公司赎回前转成普通股。一般来说投资者都会选择转股。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然后投资者选择转股以后,除了债务减少以外,对发行方还有什么好处呢?
回答(1)
Danyi2022-01-04 14:46:34
同学你好,
对的,你的理解正确。
发行方有这个赎回条款就会迫使投资者在能转换的时候进行转换,不让他们继续持有债券,有利于发行人自己,因为不想多付票息。这样如果投资者自己不主动转换,发行人可以直接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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