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malife2020-12-15 00:05:59
老师,您好。 问题1: 请问讲义p215案例,第四步得出结论:TS<CV,不是应该属于can not reject Ho吗? 问题2:根据讲义183页案例和186页案例结论,是否可以用如下结论作为判断标准:TS<CV属于can not reject Ho、TS>CV属于reject Ho?
回答(1)
Evian, CFA2020-12-15 10:51:05
└(^o^)┘你好同学,
对比T.S.和CV时,比较的是绝对值,只要T.S.的绝对值大于CV绝对值,则拒绝原假设。
你的图画的正确,-2.3是落在左尾拒绝域中的,可以拒绝原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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