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同学2020-04-25 22:02:30
老师你好!讲义第363页case9里,注释说他违反了V(A)是因为not conducting a thorough analysis of the funds,但是老师在讲解如何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说,四个标准可以总结成“performance excellent",正文里也提到了两支基金有“excellent past performance”,所以应该怎么理解?这里是不是应该对整个公司进行了解,而不仅限于基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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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2020-04-26 17:43:02
同学你好。这个case违规是因为,不能仅根据过去业绩成功就认为这个基金是“a very successful combination for all parties ”。
过去的成功不代表未来也会成功,而且不见得对于所有客户都是合适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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