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学2020-03-07 14:49:26
您好,老师,想请问关于收受礼物,如果在业绩完成前收到礼物,如果是影响independence的礼物,是否要拒绝并disclose;但普通礼物,收受了就好,不需要disclose? 如果业绩完成后收到礼物,是否所有礼物都可以收,但影响independence的礼物要disclos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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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2020-03-09 09:40:25
同学你好。你的理解可以的。
1)判断收礼是否合适的根本原则是:不可以收取会影响或合理被认为会影响独立客观性的礼物。
reasonably could be expected to compromise their own or another’s independence and objectivity.
向雇主披露的目的是:可以使雇主独立判断雇员的独立客观性是否会受到影响。
Best practice是拒收会影响或会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性的礼物。
2)在判断礼物是否是modest,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考量:1)是否value很高;2)是否是特地定制的。根本原则是是否会影响到从业人员的独立客观性。
3)客户事后给的礼物,如果很贵重,足以被合理认为影响独立客观性,不可以收取。
如果存在可能性,在收取客户礼物之前就向雇主披露;如果不得已事后收取礼物,一定要向雇主披露。其他公司赠予的礼物也理应向雇主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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